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控制权剧变:一致行动解约当日,第一大出资人起诉解散控股平台 2026-07-29 · 证券时报 · 原始报道 · 公司公告 核心事实: 2026年7月29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688399)三位实际控制人——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签署协议,提前终止已续签十年的一致行动关系,实际控制人由此缩减为房永生一人。但就在协议终止当日,控股平台的第一大出资人梁锡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该平台——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若法院支持解散请求,房永生刚刚获得的单独控制权将面临二次变更风险。 一、控制权结构:谁持有多少? 闰康生物 是硕世生物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417.02万股 (占总股本27.53%)。该合伙企业的份额分布如下: 出资人 身份 闰康份额 说明 梁锡林 有限合伙人(LP) 71.88% 第一大出资人,未在公司任职,不直接持股硕世生物 泰州硕越 有限合伙人(LP) 20.13% 房永生持股99%并担任GP 房永生 执行事务合伙人(GP) 7.99% 直接持有份额 32.24% 房永生控制的表决权比例 71.88% 梁锡林在闰康生物的出资份额 27.53% 闰康生物持有硕世生物股权 8.73% 王国强直接持股(董事长/总经理)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前,三方合计持股/控制的表决权为 40.97% (约5086万股)。终止后,房永生一人通过闰康生物及其他五家合伙企业的GP身份,支配 4002.36万股 表决权,对应比例 32.24% 。梁锡林、王国强不再作为实际控制人。王国强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8.73%股份;梁锡林不直接持股,以有限合伙人身份间接持有闰康生物等合伙企业份额,未在公司任职。 (公司公告) 二、同日起诉: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当日,梁锡林即以闰康生物有限合伙人身份,向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散闰康生物。 (证券时报) 梁锡林在《告知函》中陈述的理由为: "闰康生物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各方经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财中社) 截至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若法院最终判决解散闰康生物 ,房永生将不再担任该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硕世生物实际控制人"存在进一步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公告原文) 量化推演: 闰康生物持有硕世生物3417.02万股(27.53%)。若闰康生物被司法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梁锡林作为持股71.88%的有限合伙人,有望间接获得约 2456万股 硕世生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 19.8% ,进而可能触发新一轮实控人变更甚至要约收购义务。 三、十年的合作关系何以走到决裂? 梳理时间线可以看出,三方裂痕并非一日之寒: 2015年12月30日 房永生、梁锡林、王国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共同控制硕世生物。 2019年12月5日 硕世生物登陆科创板(688399),初始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上市满36个月。 2022年12月 – 2025年12月 到期后续签4次,每次续签一年,最近一次续签在2025年12月5日。 2020年11月 南京高科起诉闰康生物及房永生、梁锡林,涉及1亿元增资后的合伙份额回售纠纷,上海高院终审认定对赌条款无效。 (证券时报) 2025年 – 2026年 硕世生物涉及多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包括与上海至本医学检验所、张家港和合医学检验等。 (天眼查司法风险) 2026年7月29日 三方签终止协议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梁锡林同日向绍兴上虞区法院起诉解散闰康生物。 值得注意的是,一致行动协议自2015年签署以来每年续签,直至2026年7月29日 提前终止 (原定有效期至2026年12月)。三方的联合公告中特别写明"各方相互豁免原协议项下可能存在的任何违约责任……互不追究,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或对价",措辞来看至少表面上属于协商解除。但同日即启动解散诉讼,意味着梁锡林对房永生主导的控股架构已不再信任。 四、公司基本面:后疫情时代承压 硕世生物以体外诊断试剂起家,新冠检测业务曾带来爆发式增长,但后疫情时代业绩持续下滑: 指标 2025年全年 2026年Q1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 3.39亿元 7858万元 -3.02% / -14.22% 归母净利润 -4108万元 2112万元 由盈转亏 / +64.77% 扣非净利润 — -401万元 +28.1%(仍亏损) 经营现金流 3034万元 — -79.21% 数据来源: 证券之星 、 东方财富 股价方面,硕世生物从52周高点 94元 跌至近期约 26–27元 ,市值从高点超百亿缩水至约 33亿元 ,主力资金呈持续净流出态势。 (AASTOCKS) ❓ 关键问题 房永生能否保住实控人地位? 房永生虽然是闰康生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但在该平台中仅直接持有7.99%份额(加上通过泰州硕越间接持有的20.13%,合计约28.12%),远低于梁锡林的71.88%。GP在法律上控制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但LP可以基于"合伙目的无法实现"请求司法解散。本案的实质是: GP的控制权 vs. LP的出资人权利 ,法院如何平衡将是胜负手。 王国强站在哪一边? 王国强直接持股8.73%,继续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公告中与梁锡林一同退出实控人行列。他并未参与闰康生物的诉讼。值得关注的是,王国强是否与房永生仍存在事实上的协作关系。 若闰康被解散,会触发要约收购吗? 梁锡林若通过清算获得约19.8%的硕世生物股份,加上其通过泰州硕源、泰州硕康间接持有的份额,总持股可能超过30%,或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五、下一步需要关注的节点 事件目前处于早期阶段,几个关键验证点值得跟踪: ① 法院是否受理立案及开庭时间 ——梁锡林已正式起诉,绍兴上虞区法院是否受理、何时开庭,将决定案件推进节奏。公司公告披露"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公告) ② 闰康生物其他LP的态度 ——除梁锡林和房永生外,闰康生物是否还有其他机构出资人?若有,其立场可能影响法院判决或和解走向。 ③ 硕世生物董事会构成变动 ——房永生目前担任董事、名誉董事长,王国强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若控制权进一步变动,董事会改组将接踵而至。 ④ 公司经营层面的连锁反应 ——硕世生物当前营收萎缩、扣非亏损、经营现金流大幅下滑,控制权不稳可能进一步影响客户信心、融资能力和供应链合作。 参考来源: ① 证券时报:三名实控人解除一致行动 硕世生物控制权变化 (2026-07-29) ② 硕世生物公告:关于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6-023) (2026-07-29) ③ 财中社:硕世生物实控人"三变一" 控股股东被诉解散 公司控制权或再生变 (2026-07-29) ④ 腾讯新闻:硕世生物实控人"三变一" 控股股东被诉解散 公司控制权或再生变 (2026-07-29) ⑤ 证券之星:硕世生物(688399)周跌16.60% (2026-07-25) ⑥ 东方财富:硕世生物拟每股转增0.48股 (2026-07-05) ⑦ 天眼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疑似实际控制人 ⑧ 天眼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⑨ AASTOCKS:硕世生物实时行情 (202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