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四年虚增营收近百亿被罚2320万:央企财务造假链条拆解 融资性贸易、代理总额法、跨期土地出售——三种手法贯穿2018—2021年;公司半年预亏近3亿,投资者索赔窗口接近开启 来源: 中国网财经 · 2026-07-30 · 事件观察 2026年7月29日晚间,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际华,601718.SH)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四年间,通过融资性贸易、代理业务总额法确认收入和跨期确认土地出售收入三种手法,累计虚增营业收入约 96.6亿元 ,虚增营业成本约 96.2亿元 ,2020年还额外虚减利润总额 5.02亿元 ——相当于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60.26% 。 证监会决定对际华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13名时任高管合计罚款 1620万元 ;公司及责任人合计被罚 2320万元 。同一天,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 公开谴责 。 核心疑问: 近百亿营收造假为何延续四年未被审计发现?这宗央企财务造假案暴露出哪些制度漏洞?投资者索赔的窗口期何时开启? 一、造假规模:按年拆解 年度 造假手法 虚增营收(亿元) 营收占比 虚增成本(亿元) 成本占比 对利润影响 2018 融资性贸易(际华国贸) 50.98 22.48% 50.79 22.29% 利润不受影响(成本同步) 2019 融资性贸易(际华国贸) 29.98 14.17% 29.80 14.04% 利润不受影响(成本同步) 2020 代理总额法(际华新材料) + 跨期确认土地出售 5.51 3.68% 5.51 3.60% 虚减利润5.02亿 (占报告利润60.26%) 2021 代理总额法(际华新材料) 10.13 6.54% 10.13 6.51% 利润不受影响(成本同步) 二、事件时间线 2018—2021年 际华集团通过子公司 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际华国贸)开展融资性贸易(2018—2019),通过二级子公司 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际华新材料)开展代理业务并用总额法确认收入(2020—2021);全资子公司跨期确认襄阳土地出售收入(2020)。四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2025年8月9日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对际华集团 立案调查 。 2026年5月6日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际华集团"变更为" ST际华 "。 2026年7月29日 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1号),认定2018—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公司及13名责任人合计被罚 2320万元 。上交所同步给予 公开谴责 。 2026年7月29日 ST际华股价报收 1.76元 ,总市值约 76.75亿元 ,当日上涨1.15%。 2026年下半年前瞻 公司称将根据处罚决定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2026年上半年业绩预告显示净亏损 2.76亿—2.96亿元 ,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逾2倍。 三、三种造假手法详解 手法一:融资性贸易"充营收"(2018—2019) 子公司际华国贸与多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融资性贸易业务,按全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两年合计虚增营收 80.96亿元 、虚增成本 80.59亿元 。这类业务本质上只是资金拆借通道,但公司将其包装为正常购销交易,令报告期内营收规模虚胖逾两成。 手法二:代理业务"总额法"违规确认(2020—2021) 二级子公司际华新材料将代理业务按总额法(而非净额法)确认收入,两年虚增营收 15.64亿元 、成本 15.64亿元 。代理业务中公司实际仅承担代理人角色,按会计准则应以净额确认,但公司刻意用总额法扩大了账面流水。 手法三:跨期确认土地出售"调利润"(2020) 全资子公司跨期确认襄阳土地出售收入,导致2020年年报 虚减利润总额5.02亿元 ,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 60.26% 。这一操作的实质是将本应计入当期的土地出让收益推迟确认,人为压低当期利润——具体动机尚待进一步查证,但一种合理的推测是公司可能在平滑利润或为后续释放利润储备空间。 分析: 前两种手法(融资性贸易+代理总额法)属于"做大流水但不影响利润"的类型,合计虚增营收约96.6亿元的同时也虚增了几乎等额的成本。这类操作的主要动机通常是满足融资考核、银行授信或管理层业绩指标中对营收规模的要求。而第三种手法(跨期确认土地收入)直接扭曲了利润数据,性质更为严重。 四、谁担责?13名高管罚单一览 当事人 时任职务 罚款金额 李义岭 董事长 250万元 袁海黎 总经理、董事长 250万元 段银海 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万元 何华生 总会计师 200万元 容三友 副总经理 200万元 邱卫兵 副总经理 100万元 彭长清 际华国贸执行董事 80万元 吴同兴 董事长 60万元 夏前军 总经理 60万元 刘改平 总会计师 60万元 邓晓霞 际华新材料总经理 60万元 王静疆 董事会秘书 50万元 马建中 职工监事、审计风险部部长 50万元 数据来源: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1号) 从处罚名单可以看出: 审计防线完全失守 。时任总会计师何华生、刘改平以及审计风险部部长马建中均在罚单之列,意味着公司内部财务审核和风险审计环节未能识别或纠正造假行为。时任董事长李义岭被认定"在知悉际华国贸案涉业务实质后仍对相关会计核算未予关注",说明造假并非完全的基层瞒报,而是存在高管层知情或放任的嫌疑。 五、公司基本面:央企背景下的困境 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资委 通过新兴际华集团持股约46.53% 股票状态 ST(其他风险警示) 2026年5月6日起实施 总市值 约76.75亿元 截至2026年7月29日 2026H1净亏损 2.76亿—2.96亿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逾2倍 际华集团是国资委旗下 新兴际华集团 的核心上市平台,2010年8月IPO募资40亿元,是国内军需被装领域首家上市企业。公司主营职业装、职业鞋靴、纺织印染、防护装具等,是军队、武警、消防等国家统一着装部门的主要供应商,具备军需品特许资质。截至2025年年报,参保人数214人,注册资本约43.9亿元。 但这家央企的底色,并未阻止财务造假的发生。2026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归母净利润亏损 2.76亿—2.96亿元 (上年同期亏损约7900万元),亏损幅度骤增。公司解释称,受部分传统重点客户招投标延期、子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影响,线上和海外增量订单未能对冲传统市场降幅。 六、下一步:三个关键判断 ① 公司是否触及强制退市? 公司曾于2026年6月在互动易平台明确表示,未触及现行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本次处罚也确认违规不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ST而非*ST)。但后续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指标是否触发其他退市条件(如净资产为负),仍需关注更正后的年报数据。 ② 投资者索赔窗口何时开启?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是投资者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的关键前置条件。2018年至2021年期间买入际华集团股票并在各期年报披露后仍持有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关注以下时间节点:立案调查日(2025年8月9日)及处罚落地日(2026年7月29日)均可能是索赔揭露日。通常,在行政处罚落地后的3—6个月内,相关索赔诉讼将陆续启动。 ③ 审计机构是否面临追责? 目前公开信息中尚未披露际华集团2018—2021年年报的审计机构及审计意见类型。按监管惯例,证监会在处罚上市公司后,可能另行对审计机构启动调查。四年财务造假未被审计发现,审计责任是否被追究是后续观察要点。 七、延伸:央企财务造假的典型样本 际华集团一案在近年央企财务造假案中具有指标意义。与民营企业造假多为了配合股价减持、融资或套现不同,央企财务造假的动机往往更为复杂——可能与经营考核指标、高管任期业绩、银行授信维持和国资委考核体系相关。 从手法上看,融资性贸易是国企财务造假的"经典套路"。际华国贸2018—2019年开展的融资性贸易,在国企体系中实为向外部企业提供资金通道,但被包装为购销交易。早在2017年,国资委就已多次发文要求中央企业严控融资性贸易业务风险,际华集团在禁令之下仍持续操作两年,反映内部合规执行存在系统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被罚的13人中包含多名已离任或现任高管,横跨2018—2021年期间的多届管理层,说明造假行为并非个别高管的个人决策,而是公司治理在多个任期内的连续失效。 参考来源: 中国网财经:ST际华四年虚增营收近百亿被罚2320万 网易财经:ST际华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详情 上交所对ST际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雪球:上交所对ST际华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全文 今日头条:四年虚增营收近百亿,ST际华上半年亏损扩大 天眼查: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基础信息 天眼查:际华集团实际控制人/控股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