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追责 · 财务造假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退市两月遭追罚:子公司虚假粮食贸易虚增营收1.13亿,超2000万罚单在拟 6月3日刚在深交所摘牌的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ST万方,000638),7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认定其2024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13亿元、占当期营收28.90%,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超2000万元——"退市不免责"在这家东北老牌上市公司身上落了地。 造假账本:四组数字看懂水分 据万方3(退市板块代码400293)7月17日披露的公告,此次拟处罚的核心事实发生在2024年:控股子公司吉林万方迈捷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做大公司收入规模,与第三方合作开展虚假粮食贸易业务",直接注入了2024年年报。 1.13亿 虚增营业收入 11,314.7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8.90% 1.10亿 虚增营业成本 10,984.72万元 330.01万 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38% 4项 涉嫌违规事项:虚假记载+3项未及时披露 按告知书比例推算,万方发展2024年披露的利润总额约642万元,挤掉330.01万元水分后真实利润总额约312万元——披露利润中超过一半是"做"出来的。除年报虚假记载外,告知书还认定三项信披违规: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法院一审判决重要信息。 分析 虚假贸易采用"做大收入"路径,与退市规则高度相关:2024年年报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仅2.28亿元、扣非净利润为负,正踩中"营收低于3亿元+扣非亏损"的退市风险警示线。虚增贸易流水既撑大了营收规模,也维持了账面利润,属于典型的"保壳式注水"。 一条15个月的坠落时间线 2024年4月 因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首次触及信披监管红线。 2025年1月24日 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2000万至2500万元,扣非净利润300万至450万元。 2025年4月18日 业绩预告大修正:营收修正为3.8亿至4亿元,扣非净利润由盈转亏(-400万至-600万元),首次提示年报披露后或触发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4月28日 2024年年报出炉:营收39,147.03万元,扣非净利亏损460.13万元,股票戴帽*ST。同日前后,市场已现"营收注水"质疑。 2025年7月1日 深交所公告:万方发展及相关当事人因违规行为被公开谴责。 2025年7月25日 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5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5年11月—2026年2月 连续四次发布立案调查进展公告,调查均未结束;2025年半年报预告净亏损450万至650万元。 2026年5月25日 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触及市值退市情形——注意,退市原因是市值,而非造假认定。 2026年6月3日 正式摘牌,转入退市板块,证券代码400293、简称"万方3",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2026年7月15日/17日 吉林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生效日期7月15日),7月17日送达公司;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合计拟被罚超2000万元。 罚单上的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与9名当事人 告知书列明的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共11个,责任从上市公司穿透到子公司管理层和原控股股东——这是"关键少数"追责的完整样本。 主体 告知书列明的时任身份 位置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处罚对象 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第一大股东 公司层面被追责方 张晖 万方发展时任董事长;北京万方源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关键少数,两重身份 刘玉 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 关键少数(现任法定代表人) 左洪生 子公司万方迈捷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造假业务主体负责人 侯莹 万方迈捷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 谌志旺 万方发展时任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 郭子斌 时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信披负责人 董威亚 时任副总经理 高管 章寒晖 时任董事、总经理 高管 刘戈林 时任董事 董事 注:告知书为拟处罚程序文件,分项罚款金额尚未公开;"超2000万元"为公司及全部相关责任人合计口径,最终以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退市不免责:万方不是孤例 据证券日报统计(中国网财经转载),仅2026年7月,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就对9家财务造假公司开出罚单(含处罚决定书与事先告知书),覆盖拟IPO企业、上市公司和退市公司;同期4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报告虚假记载被罚,"一案双查"进入常态化。同期案例包括:渔翁信息IPO造假,公司及7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790万元;海南某公司及责任人合计被罚2150万元,其中实控人个人被罚1050万元、高于公司罚款。 万方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时序:退市发生在处罚之前,且退市理由是市值不达标而非造假认定。2026年3月公司公告曾提示"若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今市值退市已先行落地,行政处罚随后而至,形成"先摘牌、后追罚"的典型样本。 投资者索赔:条件、时点与三道坎 问:退市后还能索赔吗? 能。公司是存续法人(工商状态"存续"),股票转入退市板块继续挂牌交易,索赔主体资格不受退市影响。律师团队明确表示"退市与否不影响民事索赔,只可能影响诉讼进度"。 公司立案进展公告 与本次事先告知书共同构成投资者主张虚假陈述责任的关键证据链。 两律所暂定的索赔区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团队 区间① 区间②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 刘鹏律师团队 2025年7月25日(含)前买入,2025年7月26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2025年1月25日—4月18日期间买入,2025年4月1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张春杰律师团队 2025年1月25日—4月18日买入,且2025年4月18日收盘仍持有 2025年7月25日前买入,且2025年7月25日收盘仍持有 区间设计对应两个关键时点:2025年4月18日业绩预告更正(虚假记载的暴露日之一)与2025年7月25日立案公告(揭露日)。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分析 借此次处罚启动索赔,有三道坎: 其一,程序上 ,事先告知书确认了违法事实与金额,但当事人仍有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最终金额可能调整,正式处罚决定书落地前索赔证据链未完全闭合; 其二,定性上 ,2022年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后立案与处罚已非起诉的绝对前置条件,但正式处罚决定仍显著提高胜诉确定性; 其三,执行上 ,这是最现实的一道坎——退市前公司总市值已跌破5亿元,天眼查显示公司有236条对外担保记录,且已卷入执行异议之诉((2025)京0105民初78919号,2026年5月判决公告送达)与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上海闵行法院)等诉讼,"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赔付能力风险是最大变量。 下一步验证什么 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何时落地,公司与各责任人的分项罚款如何分配——这是索赔诉讼的"发令枪"。 处罚认定是否触及重大违法情形,进而影响万方3在退市板块的存续状态(2026年3月公告曾提示此风险)。 法院对索赔诉讼的受理节奏与示范判决:两律所均已开始征集,北京瀛和方面称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咨询委托。 公司退市后的信披与偿债表现:主办券商华龙证券将持续督导,担保链条(子公司万方迈捷、湖北新瑞光等)的履约状态值得跟踪。 来源与依据 (本次已核验): 中国网财经《监管部门全链条严打财务造假 一个月9家公司被罚》 万方3《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东方财富股吧转载) 亿欧《*ST万方: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新浪财经转载)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供稿《*ST万方立案调查风波未平,退市风险高悬》(东方财富)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万方发展(000638)被证监会立案,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网易号) 天眼查|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基础信息 天眼查|疑似实际控制人 天眼查|司法风险汇总 天眼查|企业天眼风险(对外担保) 本文"分析"部分为基于已核验证据的推断,与事实陈述区分标注;事先告知书为拟处罚文件,最终结果以正式决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