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时观察 · 新闻扩展 苹果(中国)的“苹果”不在美股:段永平卖put转向AI,同名商标战还在打 段永平在雪球说“水果(苹果)被call走”、要卖特斯拉和SpaceX的put,港交所同一周披露他减持泡泡玛特至5.55%。但他买卖的“苹果”是美股AAPL——中国企业信用体系里登记在册的“苹果(中国)有限公司”,是宁波慈溪一家参保14人的外资服装企业,与Apple Inc.无股权关系,且至今仍在为“苹果”二字打商标官司。 2026-08-05 · 综合网易财经、财联社、港交所权益披露等公开信息 一、关键事实:一周之内,两个“苹果”被处理 7月23日,段永平在雪球回应“阿段不会要减点泡泡玛特去买马斯克的SpaceX吧”的提问时说: “泡泡玛特我才刚开始买啊!我猜10年内大概率是不会卖的。不过,我的水果(苹果)已经比较成熟了,刚刚被call(看涨期权)走了一些,买了t-bill(美国短期国债)了……前几天我已经卖了一些MU(美光科技)的put,这几天我会卖点SpaceX、特斯拉的put,还有PLTR(帕兰提尔公司)也会卖点put。AI是不容被忽视的,努力理解中……” 随后他又补充:想增加一些Google,有机会增加伯克希尔B类股,英伟达(NVDA)仓位“put到期后会继续卖put”。 搜狐转载的发言全文 显示,他的思路是:成熟仓位(苹果)兑现 → 防御(美债)→ 用卖出看跌期权的方式“安排”AI相关标的的买入价。 同周,港交所8月5日披露:段永平管理的 H&H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于 7月30日 将泡泡玛特多头持仓比例从 7.65%降至5.55% ,披露原因为“交付了根据股本衍生工具须交付的股份或款项”。 红星资本局 与 财联社 均报道了这一变动,并指出与段永平7月23日“10年内大概率不会卖”的表态形成反差。 二、泡泡玛特操作时间线:从举牌到“被披露减持” 时间 事件 关键数字 2026-05-25 首次举牌:买入泡泡玛特,触及5%披露红线 982.32万股 @ 150港元,约14.7亿港元,持股5.69% 2026-05-28 第二轮增持 466万股 @ 162.5港元,约7.57亿港元,持股升至6.04%,共8103.16万股 2026年5月 段永平称已将持有多年的中国神华全部换仓为泡泡玛特 — 2026-07-06 第三轮增持 1059万股,持股9127.28万股→1.02亿股,6.85%→7.65% 2026-07-10 港交所披露增持;段永平公开谈泡泡玛特:约2000亿港元市值、2025年净利约130亿元人民币,“商业模式跑通” — 2026-07-23 雪球发言“10年内大概率不会卖”;当日泡泡玛特收162港元,持仓市值超165亿港元 年内累计跌约5.43%(当时口径) 2026-07-30 港交所权益披露:多头持仓7.65%→5.55% 原因:交付衍生工具项下股份或款项 2026-08-05 消息公布当日,泡泡玛特小幅收涨至161.4港元,市值约2149亿港元 年内累计跌约13%(财联社口径) 建仓轨迹数据来自 东方财富(7月23日发言及增持细节) 、 搜狐(7月29日梳理) 。 三、反差怎么读:减持未必等于“言行不一” 港交所此次披露的变动原因是“交付了根据股本衍生工具须交付的股份或款项”,这与段永平苹果仓位“被call走”是同一类机制: 期权到期被行权,股份被交付出去,持仓被动下降 。也就是说,7月30日泡泡玛特持仓减少,更可能来自他此前在期权上的安排,而非7月23日发言之后几天内的主动清仓——当然,最终是主动卖出还是被动交割,港交所口径并未区分,需要下一次权益披露验证。 值得注意的是,段永平对苹果的处理是“被call走后不追回”:他说“现在价格比call走的价格还要低一点点,但这个价位我并不是很想买入”。 人民财讯 记录了他的原话。对一个他曾长期重仓的标的,他选择在期权到期后不接回——这比“被call走”本身更能说明他对当前估值的态度。 四、卖put是押注AI,还是只想赚权利金? 把段永平7月23日发言拆开看,他的资金路径是: 已卖出:美光科技(MU)看跌期权; 待卖出:SpaceX、特斯拉、帕兰提尔(PLTR)看跌期权; 持续:英伟达(NVDA)“put到期后继续卖put”,维持仓位体量; 加仓意向:Google、伯克希尔B(brkb.); 已完成:苹果部分仓位被call走,资金转买美国短期国债(t-bill)。 卖出看跌期权的本质是: 收取权利金,同时承诺在行权价接货 ——相当于“愿意在某价格买入”的挂单,比市价买入多收一笔租金。段永平说“保持NVDA体量、put到期继续卖put”,说明他不怕接货、想要的是仓位本身;说“AI是不容被忽视的,努力理解中”,又给这批put标了“AI方向”的注脚。 风险观察: 第一,SpaceX尚未上市,其看跌期权多为场外私下协议,信息披露少、对手方风险不透明;第二,裸卖put在标的急跌时,权利金收益远不能覆盖浮亏;第三,泡泡玛特年内已累计下跌约13%,段永平口中“10年不卖”的标的,波动比他预想的更早到来。此次减持后他仍持有约5.55%的泡泡玛特多头,若后续披露继续下降,“10年承诺”才会真正被证伪。 五、同名辨析:段永平卖的“苹果”,不是这家苹果(中国) 段永平口中的“水果(苹果)”是美股苹果公司(Apple Inc.,AAPL)。而在中国工商登记里,“苹果(中国)有限公司”是另一家公司——宁波慈溪的一家外资服装企业,其档案如下: 全称 苹果(中国)有限公司(英文名APPLE(CHINA)CO.,LTD.) 成立/注册资本 2004-09-07成立;注册资本1218万美元(实缴) 股东/疑似实控人 美国苹果集团持股100%(外国法人独资);最终受益人为施银焕 主要人员 董事长施银焕;副董事长陈彩珍;董事施炳永 注册地/行业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三路199号(慈溪市);纺织服装、服饰业 经营规模 2025年年报:开业状态,参保14人,营收、利润均不公示 对外投资 苹果营销股份有限公司(70%)、华银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并间接持有宁波凡地思服饰有限公司(53.5%路径) 经营范围 服装鞋帽、家具家电、照明、口罩/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消毒产品、食品、污水处理等(2020-02-14变更后) 数据来源: 天眼查企业档案 、 顺企网工商页 、 百度百科 。本轮已核验范围内,未发现苹果(中国)有限公司与苹果公司(Apple Inc.)之间存在股权或控制关系;苹果公司在华运营主体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等。 六、“苹果”商标战:这家公司打了二十多年 段永平买的是美股代码;而“苹果”二字在中国服饰类目里的归属,是另一场持续至今的争夺。依据公开判决书与商标档案,时间线如下: 1991-11-30 苹果(中国)方面主张早于1991年即在鞋类获准注册“苹果及图”商标(第573669号),并在后续商标案中以此作为在先权利依据。 北京高院判决书引述 2000-03-31 苹果(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苹果;APPLE”第25类商标(申请号1617456),2001-08-14注册,专用权期限至2011-08-13,现状态为“商标无效”。 爱企查商标档案 2000-01-14 第1581171号“苹果”商标(第25类鞋)申请,美国苹果集团为共有人、苹果(中国)公司任代表人;香港德士活公司(持有1979年注册的“萍果牌”商标)提出异议,商评委2009年裁定核准,德士活起诉后北京一中院判决撤销裁定、责令重审,商评委与苹果(中国)公司上诉至北京高院。 判决书 2004-02-15 第3911971号图形商标(第20类家具等)申请,德士活异议,商评委2012年裁定核准注册,德士活不服起诉至法院。 找法网判决书 2024-07-10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武汉新金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广州开鑫服饰、浙江恒坤服饰、苹果(中国)有限公司、张云侵害商标权纠纷,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万元,要求停止使用与第813677、209897、807789、16825248、5272461、797769号商标近似的标识,2024-08-28开庭。 天眼查司法风险页 值得注意:2024年案件中原告主张的第813677、797769号商标,正是二十年前德士活(texwood)系列商标的注册号——围绕“苹果”图形的争议,主体换了,战场没换。同时,顺企网公开的裁判文书目录显示,该公司曾与数码产品、通讯经营部一起被列为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如(2015)历商初字第1287号、(2016)皖1702民初2515号),显示“苹果”这个名字在消费端持续制造主体混淆。 顺企网裁判文书目录 七、混淆的成本:连新闻聚合都把两家的新闻混在一起 同名混淆不仅存在于法庭。天眼查为苹果(中国)有限公司聚合的新闻动态里,收录了大量关于“苹果公司(Apple Inc.)”的报道——例如2025-04-24欧盟依据《数字市场法案》对苹果公司处以5亿欧元罚款、Meta被罚2亿欧元,标题直接是“苹果被罚5亿欧元”,而这些与慈溪这家服装企业无关。 天眼查新闻舆情页 这正是本期新闻最容易误读的地方: 段永平减持泡泡玛特、卖AI看跌期权,是美股组合的再平衡;苹果(中国)有限公司的商标战,是中国服饰市场的字号争夺。两件事唯一的共同点,是“苹果”这两个字。 八、下一步验证什么 泡泡玛特下一次港交所权益披露:7月30日后是否继续变动,以区分“被动交割”与“主动减持”; 段永平所卖put的行权价与期限(雪球发言未披露具体条款); 2024年南沙侵害商标权纠纷的判决结果(公告后未见公开裁判文书); “苹果;APPLE”第25类商标2011年到期后,苹果(中国)是否以新申请续接(顺企网显示2016年有新的第25类申请,状态待核)。 来源与核验 网易财经:段永平减持泡泡玛特,此前声称“10年内大概率是不会卖” 财联社(东方财富):段永平减持泡泡玛特,多头持仓比例从7.65%降至5.55% 红星资本局(新浪财经):减持原因系交付衍生工具项下股份或款项 搜狐:段永平7月23日发言全文及建仓轨迹梳理 东方财富:段永平发言及7月6日增持1059万股细节 人民财讯(搜狐):段永平最新发声摘录 天眼查:苹果(中国)有限公司工商档案 天眼查:苹果(中国)有限公司司法风险 天眼查:苹果(中国)有限公司新闻舆情 爱企查:苹果;APPLE第25类商标档案(1617456) 爱企查:苹果(中国)有限公司诉德士活有限公司行政判决书 找法网:第3911971号图形商标异议复审一审行政判决书 顺企网:苹果(中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注册商标与裁判文书目录 百度百科:苹果(中国)有限公司 说明:本文中段永平的持仓数据以港交所权益披露及财联社、红星资本局等转载口径为准;商标与诉讼事实来自公开判决书、商标档案及天眼查记录。对“减持是否主动”“put条款”等未披露信息,仅作分析提示,不作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