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珑翔国际旅行社被文旅部点名:"纯玩团"落地变购物团,罚单当月公司决议解散 事时观察 · 2026-08-05 · 依据文旅部第五批典型案例、江西省文旅通报、天眼查工商档案 2026年8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五批), 江西珑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因"通过短视频平台虚构'纯玩团'招徕游客"被点名:婺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已于2025年10月对其作出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3000元 的行政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秦某另被罚 8000元 。矛盾点在于:这家公司2025年1月21日才成立,处罚决定与"决议解散"注销备案同在2025年10月,2026年1月29日核准注销—— 文旅部点名时,公司主体已注销半年有余 。 公司档案:成立约12个月即注销,200万注册资本实缴为0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江西珑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均为王懋宏,注册地在上饶市婺源县紫阳镇,经营范围含旅游业务、通用航空服务等。档案中两个值得注意的数字:注册资本200万元为 认缴 , 实缴出资0元 ;公司存续约12个月,其中经营仅约9个月便决议解散。 成立日期 2025-01-21 注销核准 2026-01-29 注册资本 200万(认缴)/实缴0 股权结构 王懋宏 100% 注册地 婺源县紫阳镇(2025-03-24迁址) 经营状态 注销 时间线:从成立到被点名只有19个月 2025-01-21 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认缴、实缴为0,王懋宏任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2025-03-24 注册地址由婺源县紫阳镇文博路46号迁至文公南路6号1楼(天眼查预警信息)。 2025年国庆黄金周 婺源县文旅局接到"多起"关于该旅行社的投诉(江西省第二批通报口径)。 2025年10月(具体日期未披露) 婺源县文旅局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3000元;主管人员秦某罚8000元。认定其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二条,依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处罚。 2025-10-23 注销备案记录(一):解散原因"决议解散"。 2025-12-12 注销备案记录(二):解散原因"决议解散"。 2026-01-29 工商核准日期,经营状态显示"注销"。 2026-04-03 江西省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以"江西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匿名通报本案。 2026-08-05 文旅部第五批典型案例点名珑翔,通报表述补入"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决定与"决议解散"备案记录同在2025年10月,两者先后顺序公开信息无法确认;可以确认的是, 行政处罚落地前后,公司已同步启动注销程序 。 两版通报对照:同一案件,省级匿名、部级点名 维度 江西省第二批通报(2026-04-03) 文旅部第五批通报(2026-08-05) 主体表述 "江西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匿名) 江西珑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点名) 获客渠道 微信等私域渠道推介"江西5日游" 短视频平台发布产品,客服加游客微信沟通 违法点 宣传行程单未载明购物安排,正式合同含购物行程 宣称"纯玩团",游客落地后签含购物行程合同 定性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虚构"纯玩团"招徕 处罚 罚款23000元+秦某8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3000元+秦某8000元 两版金额、责任人、时间完全一致,应为同一案件。一个差异有信息量: 江西版未提"没收违法所得",文旅部版补入——但违法所得的具体金额与构成,至今未公开 。对照通报描述(宣传"纯玩"、落地改签含购物合同),违法所得应指向购物行程带来的利益(购物店回扣或"人头费"),此为推断,需以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核验。 量罚区间参照:同类问题里,珑翔罚单处于哪一档 珑翔案按《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虚假宣传)定性,罚款2.3万元,未触及吊销许可、停业整顿。同在第五批名单中的其他案例提供了区间参照——注意案由不同: 案例 案由 处罚结果 江西珑翔(本案,2025-10) 虚假宣传/虚构"纯玩团"(第32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3万元;主管秦某8000元 潮州骏晖(2026-04) 低价揽客+购物回扣、人头费(第35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两名主管合计2.6万元,其中一人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山西鑫泽鄂尔多斯分公司(2025-09) 直播诱骗购物、收取回扣(第35条)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5万元+停业整顿30日;责任人合计1.2万元罚款、暂扣导游证 江西中旺(南昌,2025-11,同批案例十二) 委托网络推广公司发布虚假信息招徕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2万元 同一批第五批名单中江西占两席:珑翔(案例五)与南昌的江西中旺国际旅行社(案例十二)。涉及购物回扣、人头费的案例(第35条)量罚明显重于单纯虚假宣传(第32条),珑翔案属于通报中未触及吊销或停业的一档。 为什么是现在:线上"纯玩团"话术正被重点打击 文旅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开展 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 ,第五批12起案例全部聚焦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的线上招徕问题,强调线上线下同步治理;据中国质量万里行2026年7月16日报道,文旅部披露2026年上半年查处涉及强迫购物的案件 同比增长86.9% 。江西同日(8月5日)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一为2026年7月上饶市文旅局处罚的婺源另一家国际旅行社:社交平台发布"王牌江西五天四晚"、宣传行程单不含购物店、落地合同却含购物店并擅自转委托,被罚2.5万元、主管吴某某2000元——与珑翔案几乎同款话术,但属另一主体。 风险观察与下一步验证 罚款与违法所得执行情况悬置。 公司已注销,2.3万元罚款与违法所得是否执行到位、清算程序是否覆盖该行政处罚债务,公开信息无法确认——这是本案最直接的未解点。 违法所得金额与构成未披露。 两版通报均未给出数字。若最终指向购物回扣/人头费,同类案例的量罚参照是吊销许可证、数万至二十余万罚款;但珑翔案已按第32条定性,此为区间参照而非预测。 责任人链条。 秦某8000元个人罚款明确;王懋宏作为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注销"决议解散"后的债务清理与责任边界,需以清算文件为准。 同县域新案例的关系待查。 2026年7月被处罚的婺源另一家旅行社与珑翔是否存在人员、股权或业务关联,当前证据不足,无法判断。 对"旺季前是否还有更大罚单"的回答: 对珑翔主体不会再有(已注销);对同类线上招徕主体,监管正处在加码窗口——专项整治加月度通报、部省两级同日点名,婺源及江西同类旅行社的合规压力在上升。 来源(可点击核验) [1] 文化和旅游部通报(新华网转载):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五批)—— 新华网原文 [2] 文旅之声发布(新浪财经转载):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2026年第五批)—— 新浪财经原文 [3] 中国网财经:纠治旅游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多个旅行社被点名—— 中国网财经原文 [4] 江西省第二批典型案例(江西文旅发布,石城县政府网转载)—— 石城县政府网原文 [5] 江西省第六批典型案例(江西文旅发布,搜狐转载)—— 搜狐原文 [6] 天眼查:江西珑翔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工商基础信息—— 天眼查页面 [7] 天眼查:疑似实际控制人与最终受益人(王懋宏100%)—— 天眼查页面 [8] 天眼查:企业天眼风险(注销备案、注册地址变更)—— 天眼查页面 [9] 中国质量万里行:文旅部2026年上半年查处涉及强迫购物案件同比增长86.9%—— 中国质量万里行页面